台海网(微博)5月17日讯(通讯员 弘楯 记者 林利萍)在保修期内的手机仅“恢复出厂设置”,竟被收60元费用。近日,居住在同安的蔡先生无法理解,向大同工商所求助。
据蔡先生介绍,今年4月5日,他花了1000多元在同安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用没多久就感觉手机反应很慢,拿到手机店,店里的销售小姐查看了一下,说是装了360软件不行,要卸载,卸载以后蔡先生发现手机还是反应慢,销售小姐就拿给售后部人员查看,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销售小姐就告诉蔡先生,让其自行将手机拿到手机维修店维修。
手机维修店负责人说,蔡先生的手机出现“显示屏失灵”故障,超出保修范围,虽然仅对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但是提供了服务,要收取60元。蔡先生认为,在保修期内手机维修店应该免费解决问题,不应该加收60元。
据悉,经过工商所人员调解,维修店退还了60元的维修费。工商人员要求维修店在维修手机时要做好故障及原因记录,收费的项目要事先向消费者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