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深入】
“业主”和“监理”串通
造假通过竣工验收
不合格路灯项目竟能通过验收,是监理不到位,还是另有隐情?
调查人员辗转获取了一份《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是2010年8月23日由西炉社区居委会、“翔联兴监理”、福建城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填报的,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都在报告上签了名、盖了章。在“竣工项目审查”一栏写着:“……照明工程,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结论”也写明:“经各方验收……照明工程……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并交付使用。”而实际情况却是,除工程质量问题外,设计要求的100盏路灯,实际只安装了80盏。
对此,西炉社区又解释说,一些村民不愿路灯装在自家门口,所以有20盏一直没能安装。当时为了通过整体的新村建设验收,他们和监理单位协商:先将验收通过,过后再补建。“翔联兴监理”也吐露了实情:西炉社区居委会担心通不过验收,拿不到施工款。
就这样,社区为通过整体验收,串通监理单位,在数量和质量都不过关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导致验收后无法亮灯的怪事。
【3 督查】
镇村碰到问题不上报
区主管部门也失查
早在2008年,翔安区就出台了《翔安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重点村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区新村办负责全区重点村建设的推动和监督指导工作;各镇(街)具体主抓辖区重点村建设的推进落实、具体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村(居)是重点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各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意见”还对“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要求:镇村应把好工程质量关;镇应每月两次向区新村办书面上报实施进展;区新村办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抽查。
但是,西炉社区路灯“失明”3年多,区新村办和马巷镇是如何监督管理的呢?调查中,区新村办表示,此前未接到镇、村的汇报,他们是在市纠风办介入调查前1小时才得知情况的。由此可见,虽然文件、制度制定了,但在实际落实中只是“一纸空文”。
镇、村不上报问题,区主管部门失查,是路灯三年多亮不了的又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