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4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易中天被抄袭起诉索赔、跳槽职员带走客户名单被判赔钱、四星级酒店卖假名牌成被告……
昨天下午,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厦门市知识产权审判20周年的成效,并发布了20年来15个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
这15个案例涉及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百姓民生等各个方面。除易中天索赔案外,还包括“东方醒狮”著作权确权案、“厦门宝岛”对决“福州宝岛”、KTV著作权侵权案等,都是备受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
经典案例1
易中天被抄袭起诉索赔
易中天曾在厦门法院打过著作权官司。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获悉,“易中天状告海默侵权”一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承认自己侵犯易中天著作权,易中天仅象征性索赔110元人民币。
易中天最早发现自己的《读城记》被剽窃是因为一位网友发出的一篇叫“海默,你为什么不忏悔——畅销书《中国城市批判》揭批”的帖子。随后,他从市面上买了本《中国城市批判》进行对照,结果发现,该书抄袭的部分比网上揭发的更为严重。
2004年11月,易中天起诉了海默、长江文艺出版社。当时,易中天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全部侵权产品,并在国内媒体上道歉。此外,易中天还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26.8万元。
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中,海默、长江文艺出版社两被告承认自己侵权,承诺立即停止出版、发行、销售2004年8月版《中国城市批判》一书。两被告还要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向易中天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影响。
最终的赔偿金额降到了110元。对此,易中天表示,自己打官司的目的不在于获得经济赔偿,而在于用自己维权的行动给侵权者一个教训,也刹刹出版界的抄袭之风。这个110元,有象征意义,意在给侵权者以警示。
易中天当时还说,一旦被侵权,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官点评:停止侵权不够,还要消除影响
作品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身感知和思考的表达,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不仅仅是判处被告停止侵权,更重要的是通过侵权人主动赔礼道歉、向公众消除影响的行为,在社会导向上为原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