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借儿账户存款
陈老太太已经年过六旬,她是台湾人。最初,陈老太太只身一人来厦门经商,不久后,她又让儿子小陈来厦门协助她。
母子二人一起经商,原本相处融洽。不过,2012年7月20日,厦门海关查获一起走私沉香木的大案。陈老太太因涉嫌参与这起走私案被厦门海关缉私局取保候审。
为此,当时陈老太太就想把自己名下的存款转存到儿子名下。于是,她带着儿子一起到厦门一家银行,以儿子的名义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
虽然是以儿子名义办卡,但这张卡的密码是由老太太自己设定的,而且,银行卡和U盾也都是由老太太持有和保管。因此,老太太一点也不担心,多次往这个账户里汇款。
2012年年底,老太太最后一次往这个账户汇入5万多元后,账户的存款余额达到20余万元。
这段时间,刚好儿子小陈称“缺钱”,频频向妈妈索钱。老太太因为心疼儿子,通常也是“有求必应”,每次儿子开口要钱,她都予以满足。
不过,最后一次,2013年2月下旬,儿子再次向老太太索款,因索取金额太大,老太太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儿子重办卡侵吞钱
2013年2月26日凌晨,小陈从厦门暂住住所出走。而且,当天上午上班时间,他就到银行办理了账户加急挂失手续。当天中午,妈妈发现儿子离家出走,匆忙赶到银行柜台查询,发现账户已被挂失,无法使用。再一查,发现儿子已经办了新卡,她手中的旧卡已经作废,钱全存在了新卡里。
为此,陈老太太多次打电话给儿子,但儿子均不予接听。无奈之下,她只好起诉到法院。
刚开始,陈老太太是告儿子“不当得利”,后来,法官向她释明,这种情况不算“不当得利”,实际上是“侵权”。于是,她又变更诉求,换为侵权之诉,但目的一样,仍然是要求儿子返还20万元。
开庭时,儿子小陈没有出庭,也没提交书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