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说法
[工商]
经营场所必须符合要求
今年商事改革后,监管制度产生了变化。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科注册官孙先生介绍,废品回收属于一般的经营项目,同样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等同于就有了经营资格,经营者必须备案经营场所后才可以经营。
根据《厦门市环保条例》规定,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业以及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等项目。所以,工商部门在备案经营场所时,会判别备案场所是否可以经营废品回收。如果有市民举报,经核实的确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工商部门会立即取消备案。
[城管]
商住楼不能新设废品回收点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女士表示,如果废品回收占用了市政道路,依据《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他们会依照规定进行处理。此外,依据《厦门市环保条例》,商住楼不能新设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点。(记者 雷妤)
专家呼吁出台管理规定 设准入门槛
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连丽平是致公党福建省委会法制专委会委员,她曾就厦门废品回收站进行深入调研,并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调研报告《建议我市合理布局并规范废品回收站》。昨日,连丽平接受晨报记者采访,呼吁厦门出台废品收购管理规定,设立准入门槛,规范废品回收站点。(记者 陈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