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合同早已到期,租赁者却一直占据场所经营
当日傍晚,市纠风办工作人员、市民评代表会同市市政园林局、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田园沐屋”的经营者在厨房附近自行安装了两台发电机,置放了两个大水桶,通过私自发电、蓄水等方式,继续营业。
根据公园管理单位的介绍,“田园沐屋”原来是一栋俄罗斯风格的小木屋,是公园的配套用房。2004年12月16日,赵某与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租了这个小木屋,并陆续在小木屋周边进行违法建设,改建成一个个的小包厢,从事餐饮经营。2013年8月31日,双方的租赁合同就已经到期,当年7月26日起,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就多次以书面形式和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赵某,明确表示要收回小木屋不再续租。但是赵某拒收通知书,一直占用小木屋并经营至今。
据了解,租赁合同期满后,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除以书面形式通知赵某外,并没有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进一步有效措施,以致赵某继续违法占据经营。对此,市民评代表提出了批评意见,要求该公司立即研究、采取措施。
措施>>
市纪委、监察局 敦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那么,相关职能部门对那些拒不整改的场所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保障整改落实到位呢?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24日,该局已经发出《责令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田园沐屋”经营者在30日内搬出所有财物,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未拆除,市市政园林局将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索回被非法占据的“田园沐屋”。
市纪委、市监察局表示,将继续对职能部门和管理单位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如果相关单位和人员消极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甚至不作为的,将被问责。
(市民评代表 黄永平 曾志强 记者 汪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