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微言 海心/文 陶小莫/图)小偷和失主,一前一后,都去坐牢。近日,失主小胡因打伤小偷被判刑,而被打伤的小偷也因盗窃罪获刑。
小胡原本是受害者,却因一时冲动,转变成了被告人。他今年19岁,初中文化,从四川老家来到厦门找工作。今年2月初,他还没找到工作,却在海沧区新垵村一家百货商店把自己的手机给弄丢了。
通过监控录像,他查出了小偷是谁。于是,自从丢手机后,他就经常到百货商店门口转悠,希望能够碰上小偷。
“皇天不负有心人”,2013年2月10日零时许,小胡在两个朋友(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在百货商店门口抓住了一周前盗窃手机的小偷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