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半年后,被撞残的小刘因患肾病意外身亡。
小刘死后,他的父母将周司机和车主都告上了法庭,同时被他们告上法庭的还有三家保险公司,即三辆连环撞击的车辆(重型货车、牵引车和挂车)投保的三家公司。
经交警认定,周司机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不过,周司机说,他的驾车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不应当由他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事发时他受雇于车主老周。
父母起诉 损失谁赔?
小刘父母说,周司机和车主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和医疗费等共计14万多元,而几家保险公司则应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被撞伤残疾的小刘意外死亡后,他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残疾赔偿金?在法庭上,保险公司提出了这一问题,认为小刘已经死亡,残疾赔偿金也就不存在了。保险公司说,残疾赔偿金有人身的专属性,不可转让,因此小刘的父母不具有残疾赔偿金的诉权。
经审理,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肇事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7万多元。同时,另外两家保险公司还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分别赔偿7000多元给受害者家属。
法官说法
没有过错也要赔偿
为什么无过错车辆的承保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法官说,经交警认定,周某负全责,牵引车驾驶员潘某不负责任,小刘乘坐的货车方也没有责任。虽然如此,但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相关规定,除了为重型货车承保的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之外,另外两家保险公司也要各自承担“无责任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8.33%,各赔7645.91元。
另外,法官指出,虽然小刘定残后死亡,但是其父母作为继承人,有权作为原告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