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1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黄财武/图)五车连环撞,撞残人谁赔?近日,一起离奇复杂的索赔案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
受害者小刘在一起五车连撞的事故中身受重伤,半年后又因病意外身亡。小刘父母起诉称,虽然小刘已经去世,但残疾赔偿金也可以继承。
五车连撞 一伤一残
这起事故发生于2011年11月23日,当天周司机驾驶一辆重型货车由北往南行驶,当车行驶到同安区后坂路口附近时,因下坡操作不当,他先后撞上了两辆车,先撞击重型半挂牵引车,紧接着又撞上了另一部小车。
更可怕的是,撞击引发了“连锁反应”。重型牵引车被撞击后,也失去控制,连续撞上两部车,先撞上一重型货车,后又撞上一轻型货车。
事发后,五辆车受损,两个人受伤。其中,轻型货车驾驶员曾先生受了轻伤,重型货车乘客小刘受重伤。经鉴定,小刘为十级伤残,他受伤后还留下了后遗症,左足部分足趾丧失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