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7月19日讯(海峡导报游章友 通讯员 游青)今天,新民工商所接到贵州顾某的投诉,其于4月15日在乌涂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并要求车行通过物流将车运至贵州。顾某交了共6600元的购车款、上牌费及物流费用。但已过去三个月了,仍未收到摩托车。
新民工商所到车行现场了解后发现车行老板对顾某买车的事情并不知情。那是谁把车卖给了顾某呢?6600元的购车款又上哪去了呢?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顾某是向车行的一名员工曾某买车的,当时是在车行外面进行交易的,钱给了曾某后曾某称发票要拿去上牌,而顾某也未收到任何收款凭据。顾某最近联系曾某,曾某开始声称是物流寄丢了,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了。顾某无奈才向12315求助。而据车行老板介绍曾某在外负债累累,经常向老板借工资,而且车行开出去的收款收据都必须经过老板签名方可,对于曾某和顾某的交易他一无所知。
很明显,这是一起诈骗案,顾某在新民工商所的帮助下报了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民工商所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