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7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储户卡不离手,却被异地取现的事件并不少见。近日,湖里区的林先生卡中的5万多元也在几分钟内不翼而飞。同样,银行也被判赔偿林先生的全部损失。
今年1月11日21时56分至22时00分,四分钟内,林先生的手机相继收到银行卡被取现及转账的短信。短信告知,他的银行卡在福州的ATM上被转账和连续取现共计58600元。而当时,林先生人在厦门。
随后,林先生报了警,警方接警后于22时59分对林先生做了笔录,当时银行卡就在他随身携带的钱包里。
近日,林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认为该银行疏于管理和维护,存在重大过错。而该银行辩称自己不存在过错。因为银行卡和密码由林先生自己持有,除非本人泄露或不慎泄露。因此,即使取款人不是林先生本人,也完全存在林先生授权他人使用的可能。
经审理,湖里法院判决认为,银行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由于该银行ATM无法识别伪卡,导致林先生丢失存款,因此银行应赔偿林先生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