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愿录入现场。(本报记者 姚凡 摄)
台海网(微博)7月1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家有小车、高档手机的孩子,不得申请助学贷款。昨日,省教育厅等多部门就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家庭困难等八类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从2014年秋季起,我省将向全国统招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并全面开办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核定,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应缴学费和住宿费总和。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据悉,2009年以来,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5.9亿元1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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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学生
可申请贷款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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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学生
不得申请
以下几类学生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往年获得贷款,当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往年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