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5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李先生花了46万余元买下一款轿车,看中的就是其宣传单上提到的“8速自动变速箱动机性能好,提速快”,谁知提车后变速箱竟然变成了7速。与4S店多次协商未果后,他愤而投诉至海沧工商所12315。
李先生说,自己两个月前订购了一款宣称是“8速自动变速箱”的轿车,总共花费46万余元。几天前提车验货时,他发现,汽车仪表盘上最高速显示的是“D7”,顿时心生疑惑。请专业人士来检查后确认,该车装的竟是7速的自动变速箱。
交涉中,4S店工作人员称,该款车的宣传单上配置表上标示的是8速变速箱,但购车合同上备注了“以实际到货的标准为准”。又称可能是销售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但与厂家沟通后,4S店表示无法为李先生更换变速箱。
经12315工作人员的多次协商调解,最终,4S店同意将该车辆质保期延长至3年10万公里,另免费向李先生赠送价值约8000元的专用保护膜和价值10000元的维修基金,并向其致歉。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