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5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男子从租车公司租车,用来抵押银行贷款。
去年5月的一天,嫌疑人李某来到岛内一家汽车商贸公司租车。他给了押金和一张假的身份证复印件,随后便将车开走。他将车开到评估公司,用该车抵押银行贷款。2011年10月,李某用同样的方法还抵押了另一家租车公司的一辆轿车。
今年2月,其中一个租车公司的老板报了警,思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刻介入调查,此时李某已经携贷款逃之夭夭。民警多次前往李某位于海沧的住处,规劝其亲属说服李某自首。
4月26日,嫌疑人李某最终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退回了骗走的价值42万余元的两辆轿车。目前,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
目前租车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往往只对租借人身份证明或驾驶证件真伪进行核对,租借人仅需少量的保证金就能租借车。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汽车出租公司这一“软肋”,进行非法诈骗活动。思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提醒各汽车租赁企业,应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租车人身份登记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