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黄嵘
小知识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台海网4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旗号大搞非法传销,编制他们的“发财梦”:缴纳3800元取得入会资格,投资6.98万元就将取得发展下线资格,之后可以升级为经理、老总,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就可能成为千万富翁。正是这样一个神话,让许多人都陷了进去,直至倾家荡产。
为了这个发财梦,1000多人潜伏在海沧未来海岸小区一带,涉案金额上千万, 骨干传销人员去年6月被警方抓获。昨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福建近年来最大的非法传销案,11个传销“骨干”被推到刑事被告席上受审。
据介绍,该传销团伙打着“自愿连锁经营业”旗号,提倡“纯资本运作”理念,没有商品销售,也不提供服务,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只要缴纳3800元就能取得入门资格,但要交足6.98万元才具备发展下线资格,属于“拉人头”传销模式。入会后,为了能发展下线收回成本,许多人将发展家里的亲戚当成赚钱的捷径,利用亲人的信任迅速发展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