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文/图) “你不开门,我就把你全家烧光!”阿芳(化名)放火烧情夫家,近日获刑。
阿芳并不年轻,已年过40岁,她的情夫刘老汉(化名)却是70多岁。事发前,刘老汉躲着阿芳,故意不理,没想到阿芳竟为此上门放火。
相差30岁 租房成同居
阿芳火烧情夫家,情夫没吓坏,反而把邻居们吓坏了。
案发当天是2012年2月8日凌晨5点,火势很旺,火烧到约2米高,烟也很大,风把火吹进通道内。不但刘老汉的门被烧了,就连邻居们的铁门、木门及木门内通道墙面也多处焦黑。
阿芳和情夫刘老汉年龄相差30多岁,为何会走到一起?
据刘老汉说,他在思明区民族路有一套房子,原本他是阿芳的房东。2004年,阿芳从广西老家来到厦门,就租住在刘老汉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