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食品公司的老板江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40多天前,他有一批价值29.8万元的蜜饯准备运往长春市,由于目的地在市郊,一些物流公司不送,他就在网上找到了厦门一家物流公司,对方不仅愿意送偏僻的地方,价格还低了好几百元。
“我当时就联系上物流公司的老板林某,口头约定后,当天他们就派司机上门运货。”江先生说,看对方速度挺快,他还以为遇到了不错的合作对象,甚至打算以后物流生意都让对方来做。
然而司机把整车的蜜饯装上车后却提供不了运货单,司机称“改天送运货单过来”。食品公司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留了心眼,把运货司机的驾驶证拍下留存。货物随后就被司机运走了。第二天,食品公司索要运货单,物流公司的老板林某声称“传真机坏了”,隔天再催,林某一改之前的态度,直接称:“没有运货单,你们先把运费付清吧。”
“我当时吓了一跳,对方说,货在他手上,不给钱不送货。”江先生说,虽然感觉有问题,可是价值29.8万元的货物在对方手上,他只好照做,把3000多元的运费转账过去。可是,没过两天,物流公司老板林某再次来电,要他再交1500元的“仓储费”,并再次以“不给钱不送货”相要挟。江先生明知根本没有“仓储费”一说,也只好照做。不料,隔了几天,林某又一次来电要钱,说:“你们的员工与我们物流员工产生口角,需要再打3000元过来,否则不送货。”
“将近30万元的货物捏在人家手上,我实在没有办法,可是对方无休止地索要,我只好报警。”江先生报警后,同安西柯派出所介入。同时,江先生也前往同安祥桥工商所求助,查到该物流公司的办公地点在岛内。可是,江先生找上门去,却发现该公司登记的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我吓出一身冷汗,难道这批货物被骗了?”江先生急坏了,根据留存的运货司机驾驶证,找到运货司机,结果,司机说他并不是该物流公司的员工,而是临时接单,帮忙过去拉货的。当天他把货物拉到岛内指定地点,就卸货走了,再也没有见过那批货物。
“货物失踪了?”江先生后悔莫及,所幸的是,物流公司的老板林某的电话一直畅通,最后,通过派出所民警的协调斡旋,江先生再次支付了1000元,这两天该物流公司才把货物送到指定的目的地。
“平时只需要三四天就能运到的货物,我前后花了40来天,还多付了不少钱。”江先生说。
温馨提示
托运货物避免口头协议
货物被人“绑架”,江先生还是头一回遇到,他希望通过晚报讲述此事,引起需要与物流企业打交道的单位和个人注意,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有一些从事物流的“皮包”公司,专门上网发布信息,一有货物就临时拉人运送,一旦出问题,有关部门查处困难。
工商部门提醒:托运货物时,必须找到正规的物流企业,避免口头协议;拉货时应要求对方出具正式的运货单,以便追溯货物去向;转账时,应避免将运费转入个人账户,及时留存证据,以备维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