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飞扬/文 陶小莫/图) 老婆说:“我长期处于性饥渴和性压抑中,所以必须离婚。”
老公说:“夫妻十年的感情,我不同意为性离婚。”
近日,海沧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妻子因丈夫性冷淡,起诉要求离婚,她声称:“我要过有爱、也有性爱的正常生活。”
结婚前:“他就满足不了我”
在法庭之上,丈夫念念不忘“十年感情”,而妻子则不断强调“性生活极度不和谐”。
如芸(化名)并没有请律师,所以,起诉状是她自己写的。据她在起诉状中称,丈夫自小体质就很弱,所以性生活方面“不是很强”,“刚开始在一起时,他性生活的次数就不多,满足不了我的需求”。不过,当时她想“只要有就行了,也不求什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