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医院赔偿6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数千元医疗费和鉴定费。
法院点评
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法官说,本案中,被告医院诊断误差的医疗过失行为加大了造成胎儿宫内死亡的可能性。而冯小姐作为有生育经验的母亲,其自身未进行定期产科检查,等到孕晚期才进行首次产检,未按照医嘱进行复查的行为,也是导致死胎发生率增高的原因之一。
不过,医院作为专业的诊疗机构,其负有的注意义务相较于作为患者的冯小姐自身更大,因此,判决医院应对胎儿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经典案例2
旅游大巴翻车 乘客身受重伤
在下坡转弯路段,旅游大巴还超速行驶,结果车内乘客身受重伤,多处骨折。
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一起这样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肇事司机及其公司连带赔偿20多万元。
孙女士是在“永定土楼一日游”途中受伤的。这次旅游,是由厦门市中之青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的。孙女士和其他游客一起参观完土楼后,在旅行社的安排下,乘坐航凯公司所有的一辆大客车返回厦门。
就在返回的途中,由于航凯公司的驾驶人员王某在下坡且转弯路段超速行驶,导致发生翻车事故。
这起事故,导致多名乘客受伤,其中,孙女士腰椎多处骨折,腹部也受了重伤,住院治疗47天,经鉴定属于“九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