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程某手中有刀,小吴不敢反抗,也不敢求救。几分钟后,得逞的程某逃离现场。
审判:强奸猥亵数罪并罚
遗憾的是,第一个受害的吴小姐没有报警,也没有声张。法官说,如果吴小姐能及时报警,或许,几天后程某就不敢再到同一地点作案。
然而,由于受害者没有报警。让强奸犯程某尝到了甜头。他认为,这些女子都在娱乐场所上班,多数衣着暴露,浓妆艳抹,可能不会激烈反抗,也可能不敢报警。
于是,第一次得手两天后,他再次喝了点酒,然后,又带刀到同一幢楼,还想继续强奸。幸好,第二个受害女子谢小姐机灵,逃过一劫。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程某因犯强奸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经查,程某是个流浪汉,31岁,他来厦刚一周时间,工作没找到,就露宿街头,案发前,连续几天住在白鹭洲公园里。
程某是江西农村人,和谢小姐是老乡,因此,他对谢小姐所说的“有病”,比较容易有“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