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承认,自己经常虐待二女儿,有时拿衣架抽打身体,有时用巴掌扇脸,有时拍打头部。
小赵和丈夫郑先生一共生了三个孩子,小琳是二女儿。大女儿比小琳大2岁,小儿子比小琳小1岁。
大女儿出生后,他们夫妻一心想生个男孩,没想到小琳又是个女孩。为了继续生育,父母都没有给小琳上户口,而是将刚出生的小琳送到小赵的四川老家,由其外公外婆抚养。直到小琳3岁时才来到厦门跟随父母。
或许是因为从小与外公外婆生活,小琳与父母有些生疏,也很少说话。尤其是小赵,一旦小琳犯了什么小错,她就打骂孩子。而小琳从小就比较瘦弱,身体不太好。
小赵说,她辞职在家,照顾3个小孩,可是孩子们把她折腾得精疲力尽。特别是她比较疼小儿子,就没有更多时间照顾二女儿,而二女儿长期不爱吃饭,顽皮不听话。
“我二女儿发育不好,个头很小,医生也是说她营养不良,我是希望她能多吃一点。”小赵说,每一次小琳吃得慢的时候,她都会打小琳。“打她,她就会把饭吃完。”
爸爸的无力劝止
小琳的爸爸郑先生很心疼女儿。事发当天,他正在外面载客,突然接到家人电话说“女儿没了”。
郑先生说,他反对老婆打女儿,也曾经多次劝过老婆。“我劝过她,但她会跟我闹,说让我在家带小孩,让她出去上班。”
郑先生说,老婆经常用衣架、竹席片打孩子,用手掐孩子的身体,用手甩她耳光,有时郑先生还看见,老婆将女儿衣服裤子脱光,再用衣架打她。但是,他一劝老婆,就会引发夫妻吵架,夫妻二人甚至为此闹过离婚。
爸爸软弱无力的劝止,最终未能阻止虐待的继续,也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检察机关公诉认为,小赵虽然是为了孩子好,但是,她的行为还是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法官问小赵:“有什么要说的吗?”小赵哭着摇了摇头。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赵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