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的非正常死亡
法庭之上,小赵还在为自己殴打女儿的行为辩解。
近日开庭时,她说:“我没有打女儿头部啊。”法官反问:“那她脸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小赵说:“可能是她玩的时候自己摔伤的。”
法官问:“你是不是有打她耳光?”小赵答:“那是打在脸上。”
法官再问:“脸是不是头部?”这时,小赵沉默了,低头不语。
法官又说:“孩子那么小,你的手打过去,会严重伤害她的。”小赵继续沉默,当庭流泪。
小琳死的时候,身上伤痕累累,那一年,她年仅3岁。
小赵今年28岁,小学文化,无业。她交代,事发当天,2010年11月12日中午,小琳又不想吃饭,小赵一时火起,动手打了小琳。她先是用手甩了女儿几个耳光,然后又用衣架打她。
次日上午,小琳去上厕所,进去一个多小时还没出来。小赵打开厕所的门,发现小琳躺在厕所里,已经没有了呼吸。经法医查明,女童是因头部受钝性外力打击,致中度颅脑损伤死亡。
妈妈的非正常解释
“打自己的小孩,会心疼吗?”“偶尔会。”
妈妈说,自己确实对大女儿和小儿子更好。每次打完小琳,小赵都禁不住后悔,觉得自己下手太重,也曾下决心对小琳好一些,但小琳一犯错,她就忍不住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