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5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明天起,春运大军就要踏上返乡之路,可是在火车站周边的快餐一条街,吃顿饭的价格却贵得离谱。昨日本报报道《豆芽青菜加四片肉,要43元》,引起广泛关注,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晨报热线8080000,反映自己也在火车站遇到这样的事。
昨日下午,记者将旅客投诉的情况反映给了厦门市物价局,物价部门为晨报读者揭秘各种猫腻手法。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在就餐前一定要明确价格,以防遭遇价格消费纠纷难以维权,或者可以选择周边其他价格可以接受的餐饮店、超市,就餐购物。
物价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也接到了不少此类投诉,但去实地了解时,餐饮店有明码标价,且无强制消费,至于价格贵的问题,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成本和经营状况自主定价。所以在处理此类投诉时,有时也只好对双方进行协商。
但是物价部门表示,他们会要求商家所售产品必须明码标价。即将商品价目明确标注,放于显眼、醒目位置,方便消费者购买和监督。商家不能随意更改价格或者隐藏菜单。如果店方的饭菜未明码标价或标注价格不清楚及随意抬高价格,物价部门将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物价部门还为市民解密三种“宰”客手法。
[“宰”客手法]
先吃饭,后结账
快餐给人的印象就是价格便宜、快捷方便。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火车站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他前两天在火车站旁边一家店吃早餐的时候,离谱的价格让他“傻眼”。
“就一份豆芽、白菜和一碗白粥,竟然要16块钱”,该工作人员说,他刚来厦门火车站工作不久,不知道这里的行情。但是付钱时才知道,再抬头一看价格表,只能吃了“哑巴亏”。
该工作人员说,在把自己的“遭遇”讲给同事听后,同事们都笑他:“你才知道啊,我们一般都不到旁边的店吃饭的。” 打一勺菜,收一盘钱
菜从快餐车里直接盛出来,但每样只打一勺,可是结账的时候,老板却按照单点小炒菜品价格计算。在墙上的价格表上,每样菜都有标价。虽然旅客觉得很贵,但无奈只能买单。
发音含糊,混淆价格
有旅客反映,火车站附近的一些快餐店,吃一碗面条要收10元钱,其实是一碗清汤面,而要加一点肉,价格马上变成20元。一些本应该找65元的,只找了25元。
在一些小饭馆,老板会故意混淆“四”和“十”的区别糊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