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5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李某与刘某同为工友,两人关系很好。去年10月,李某应刘某的邀请,到刘某的住处喝酒。两人买了2瓶白酒和5瓶啤酒,还特地买了些下酒菜,边吃边聊。不知不觉中,李某喝了8两白酒和2瓶啤酒,刘某也喝了4两白酒,两人便晕乎乎地睡着了。
刘某睡得正香,突然感觉脖子上一阵冰凉。睁眼一看,顿时酒醒了一半:李某正拿刀割他的脖子,他脖子上已是鲜血直流。刘某奋力将李某推倒在地,并质问李某,但此时李某却又哭又笑,喃喃自语,接着将刀往地上一扔,又躺在床上睡着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正在酣睡的李某抓获。审讯中,李某完全回忆不起行凶过程,只是隐约记得一些片段。在办案人员问及行凶动机时,李某也无法解释。之后,法医对李某进行了一系列测试,才发现李某患有一种叫做“复杂性醉酒”的精神疾病。
法医介绍,一般性醉酒者攻击身边的人,都有一定的诱因和动机支配。但如果患有复杂性醉酒,则会出现明显的意识障碍,常伴有错觉、幻觉片断或被害妄想,有显著的情绪兴奋,易激惹,往往无目的地或动机不明确地实施攻击和破坏行为,此类发作通常持续数小时,之后病人对事发经过会部分或全部遗忘。
检察官认为,虽然李某是因醉酒引发精神疾病而行凶,但他只是在发病时受意识障碍影响,控制和辨认能力部分受损,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仍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