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有质量问题汽车的退换货终于有据可依了。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于今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标准委。
□文/记者 曾海林 图/舒田
汽车退换货 从此或不再“扯皮”
台海网1月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新标准规定,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新标准还规定,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上述汽车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对于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出台的消息,市消保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太有必要了”,之前没有相关三包规定,车辆有质量问题,厂方推诿责任,消费者权益受损,也给调解工作带来难度。“家电都实行三包,更何况动辄数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汽车?”这位工作人员说。
车主质疑 退换货时间和里程太短
“60天3000公里,还换两次,根本没有实际意义。”厦门车主林先生说。
与林先生有同样感觉的还有徐女士,她之前的一部中档车因质量问题开到4S店检查,意外发现自己的爱车,购买者竟然登记的是另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该不会是车行给自己的车是旧的吧?”徐女士这样说。另外,自己开的车总是出现各种毛病,“三包的时间和里程太短,至少应该两年30000公里,不然不叫汽车。”徐女士说。
对于汽车三包“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的规定,厦门美东雷克萨斯的市场部经理宋先生表示,汽车行驶3000公里之内基本不会出现质量问题,除非是原来造拖拉机后来改为造汽车的厂商,只有那种质量特别不好的车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问题。一般情况下,汽车质量问题至少三四年之后才会显现出来。
宋先生还表示,实际上,厦门美东雷克萨斯售后服务承诺的是4年10万公里,比汽车三包标准高多了。
厦门车行 有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
“汽车三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无论是对消费者、经销商甚至厂家都有好处。”厦门盈众汽车4S店总经理潘永峰这样说。
潘永峰介绍,之前车辆售后问题以厂家标准为主,当然,经销商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积极与厂家沟通争取,有了汽车三包的规定,沟通将会顺畅很多。
厦门东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苏永宁也表示,汽车三包规定说了很多年了,现在终于有了进展,三包规定出台以后,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货将有法可依,对厂家跟消费者都有积极影响。
名词解释
汽车三包
新标准明确,汽车三包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其中,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根据新标准,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三包凭证可包括正反两面,其中正面应至少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等,背面应列出其他三包相关信息,包括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等。
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有: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火花塞、制动摩擦片、离合器片、轮胎、制动液、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变速器油、液压(转向助力、悬架)油、蓄电池、遥控器电池、灯泡、雨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