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幢老宅有7间房屋,面积447平方米,价值不菲。多年以前,这幢老宅是由三位老人共有,共有人分别是老柯、老林和老谢,但是,1997年时,老宅的产权全被“悄悄地”过户到了老柯孙子柯某的名下。
老谢的儿子谢先生说,此前,他一直以为老宅的产权没有变迁。直到2011年,老宅遭遇房屋拆迁时,他才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这幢原本共有的老宅,竟然被全部过户到了柯某名下。
谢先生很奇怪,为什么老谢家的这部分产权,竟然会莫名“跑到”老柯孙子的名下?带着这个谜团,谢先生四处调查,几经查询,他最终了解到,1997年时,原厦门市杏林区人民政府依据申请人为“柯某”的申请,将老宅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变更登记,转移到柯某名下。
不过,这次过户,只有老柯的后人柯某“受益”,另外两位老人的后代,都没有出现在新产权证中。
当时,为何三位老人的共有房产,会被变更到柯某一人名下?原来,柯某提供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移情况具结书》给政府部门,从表面上看,这份《具结书》上,除了有柯某本人的签名外,还有三位老人的“签字”和“指纹”。
离奇 一个男人 “两个爷爷”
去年年底,谢先生在获悉这一“莫名其妙”的变更登记后,表示不服,今年年初,谢先生向海沧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政府撤销该权证的核准登记行为。
谢先生在起诉时指出“两大离奇”。他说,“第一奇”是柯某竟有“两个爷爷”。因为,根据《具结书》记载:“具结人拥有的坐落于海沧镇××村的土地使用权,系94年8月10日因房屋继承(处分、析产)转移所获,原权属证件持有者老柯、老谢与具结人柯某为祖孙关系。”
更奇怪的是,原告谢先生的父亲老谢早就于1970年去世,早已经死亡的老人怎么会在1994年的《具结书》上签字?因此,谢先生指出,这份材料中“老谢”的签名及按的手印明显是伪造的。
在法庭之上,面对谢先生的两点质疑,柯某也无言以对。他承认《具结书》上“两个爷爷”的表述是“写错了”。不过,他还是为自己辩解说,该《具结书》只对柯某自己有法律效力。《具结书》只需具结人签字,其他三位老人的签字即使不是本人所签,也不影响该具结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