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司机小曾没有想到,自己无证酒后驾车,虽然是被人撞伤,但仍逃脱不了坐牢的“悲剧”。
今年4月28日晚上10点多,在翔安打工的小曾和朋友在马巷镇吃完夜宵,三瓶啤酒下肚的小曾骑着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在翔安大道。此时,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直接冲撞过来,小曾大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摩托车也被撞坏。
经检测,小曾发生事故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小曾不负事故的责任,小型客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依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小曾因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翔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