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菲说,她要上诉
上周,导报报道了市民小菲在离婚后,被判和前夫连带偿还上千万元的 “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新闻:丈夫分居时借下巨款 离婚后女教师被判连带偿还2800万“共同债务”)
小菲的遭遇见报后,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对小菲表示同情,担心她几辈子也还不起上千万元的巨额债务。
还有不少女性读者表示,同意小菲的呼吁,应该出台更加合理的法律规定,要求在借款时有夫妻共同签字,在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连带责任,不能让配偶“被连带”。
小菲说,她不明白,自己都已经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了,包括房子、店面和车子,为什么那些债权人还不放过她?她更不明白,丈夫借钱她不同意也不知情,为何还要她承担连带偿还巨额债务的责任?
小菲决定上诉,可现在她又请不起律师,只好自己写上诉状。现在,最让小菲头疼的是还要交十几万元的上诉费。她说:“如果上诉能成功,我愿意再借钱打官司,可是,如果败诉,又要多背负另外十几万元的债务。”
小菲的上诉请求很简单,就是请求不要让她承担连带责任。她坚持认为,2800万元的债务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因此,不应该让她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