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嘉盛豪园E组团59号方先生家10月份的水费是110元,其中自用仅51元,公摊却达59元。方先生为此困惑不解:小区实行一户一表,物业已另收了公摊水电费,这59元究竟是什么公摊费用?比自用的费用还高。
原物业曾申请分期缴纳水损公摊费
原因
水务集团在接到市行评代表反馈的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很快就找到了原因。原来,2008年底,嘉盛豪园E组团的物业—厦门豪管家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管家物业”)向厦门水务物业公司二次供水抄收部(以下简称“二供部”)提出申请,要求“二供部”抄收到该小区终端用户。2009年1月,“二供部”完成了对该小区“绕越产权、抄收到户”的接抄工作,并分别向嘉盛豪园E组团业主和“豪管家物业”发放了《关于水表抄收到终端用户的通告》和《关于嘉盛豪园E组团实施“绕越产权、抄收到户”的函》,明确告知:该小区自2009年2月起由“二供部”实行“绕越产权、抄收到户”,该小区内的公共供水设施、管道的产权隶属全体业主所有,日常维护管理则由开发商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小区内计量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消防用水由“二供部”按实公摊并与当期水费一并收取,其他绿化、保洁公共用水水费及二次供水加压泵电费仍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
长期以来,该小区公摊水损及消防用水量都保持在1500吨以内,但今年8月,由于内管漏失严重,水损公摊高达8786吨,为此,“豪管家物业”代表小区业主向“二供部”提出该部分水损分四期进行分摊。
“二供部”接到“豪管家物业”申请后,在9月份摊收了其中2296吨的水损量。近期,因“豪管家物业”有撤离该小区的迹象,而一旦该物业撤离,“二供部”与其的相关协议将失去效应,公摊水损量工作将无法进行,于是“二供部”便将剩余的水损6490吨与10月的水损1364吨一并摊收,合计总水损量为7854吨,所以10月份的公摊水损尤为突出。
措施
新物业贴通知告知业主水损具体情况
方先生的疑惑虽然找到了答案,但行评代表也指出:首先是水务集团将原本分摊为四期的水损费集中到一期来收,事先大多数用户并不了解,无法明明白白地消费,以致产生了不满和疑惑。这个问题暴露出水务部门的相关工作还不够细致,特别是在涉及用户利益的问题上缺乏服务意识,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听取了行评代表意见后表示,将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用户的解释工作。2日上午,“二供部”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小区,了解到“豪管家物业”已撤出了小区,现在的物业管理单位为“东芳物业”,是1日才刚入驻的。经与新物业服务单位负责人沟通,对方表示将于本周内在小区张贴原物业的关于公摊水损分期收的申请书,让住户了解水损公摊的具体情况。水务集团还表示,“二供部”将与新物业单位保持沟通联系,并建议小区物业定期检测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时做好供水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若月用水量出现异常,“二供部”会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物业单位,请物业单位立即对小区的内管进行检查,必要时“二供部”还将提供技术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