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五缘湾游艇码头向“借道”上游艇拍摄婚纱的影楼收取“场地使用费”一事,引起了市纠风办重视,派行评代表深入调查后,认为码头管理方的收费行为既没有相关依据,也不合理,涉嫌乱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纠正不当收费行为。
现场:交“过路费”才能上游艇拍婚纱照
18日上午,行评代表来到五缘湾游艇码头,入口处设有铁门,一侧岗亭里有2位保安“把守”。行评代表试图进入码头,保安马上阻拦,表示进入须由游艇公司工作人员带领。保安看见行评代表拿着相机,又强调,如果进去拍婚纱照必须花500元买入场券,否则有人带也不行。说完,保安出示了一张检过票的入场券,上面写着“五缘湾游艇帆船港婚纱摄影入场券”,票面未注明金额。行评代表问:“有发票吗?”保安表示就只有这个,然后让行评代表去看入口处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大意为规范管理的,路桥游艇开发有限公司自10日起对进入码头进行商业拍摄的婚纱机构及工作人员收费,每一对新人及随行拍摄人员进入,将向相应摄影机构或公司收取500元;批量购买10张以上,根据数量多少有相应折扣,最多可打7折,但只字未提如何开具发票。
调查:码头管理方的解释难以自圆其说
这费用收取是否有依据?18日,市纠风办协调金山地税分局、金山工商所、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路桥游艇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座谈调查。
行评代表从路桥集团了解到,路桥游艇开发有限公司从9月10日开始收取场地使用费,共使用凭证16张,共计收费8000元。路桥游艇开发有限公司表示,收费目的是对码头进行安全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进入游艇码头拍摄婚纱人员,维护其他游艇主的合法权益,且在收费前他们曾向物价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该收费行为属企业经营行为,可自主定价。至于发票的问题,由于公司是机打发票,没有使用服务业定额发票,有些人购买入场券后,如果财务人员不在,只能过后再来开具发票。
行评代表指出:如果收费目的是要控制人员流量,那如何解释大批量购买实行折扣?根据码头管理有关规定,在码头、浮桥不允许进行婚纱摄影的,难道付了钱就可不遵守规定?既然是经营性收费,就应该及时出具发票,不能以财务人员不在等作为不开具发票的借口。码头、浮桥是上游艇的必经之路,作为国企如此收费存在利用管理优势和公共资源,强迫收费、乱收费之嫌。
整改: 码头管理方立即纠正不当收费行为
昨日,该公司向市纠风办提交了整改措施:鉴于之前针对婚纱摄影收取场地使用费存在不妥,公司目前已停止收取码头婚纱摄影场地使用费。投诉人程小姐所在公司缴交的500元婚纱摄影拍摄费用也将退还。此前曾来购买入场券的婚纱摄影机构、公司也可凭票据到公司退款。公司还将与游艇经营企业研究如何在确保码头秩序安全、保障游艇产业有序发展的同时,妥善解决婚纱摄影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