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9日讯 据厦门商报报道(记者 陈天笑 实习生 邱雅萍)本报8月1日曾报道,保安李涛因为殴打内贼被拘,面临失业的困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公司与李涛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另一个单位却向他抛来了“绣球”。
厦门港务集团一公司安保部王经理致电本报热线说,他看了本报8月1日刊登的《保安打内贼被拘将失业》一文后,得知李涛现在可能面临失业,刚好目前公司安保部有一个保安空缺,公司有意找李涛来补上这一空缺。
谈及为何想要聘请李涛,王经理说:“我也有过年轻气盛的时候,因此我能理解他。”
王经理认为,李涛在抓小偷时情绪太过冲动,行为明显不妥,应该受到严厉的批评教育,但李涛的出发点也是为公司着想。相信经过这次教训,再通过短期培训,李涛能胜任这一工作。
据了解,近期王经理将就工作问题与李涛联系。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李涛,得知他已经返回了老家,不过很快将重返厦门。李涛告诉记者,此前已与原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得到了一些补偿。但他坦言这件事情让他有些疲惫,所以返回河南老家休整一段时间。
得知港务集团想招聘自己,李涛疲惫的声音里显出了兴奋:“这真是个好消息,感谢商报!”李涛表示回厦后马上会同王经理取得联系。
不过记者还是察觉到,李涛的心境起了一丝微妙的变化。他说,自己的车开得也很好,也可以胜任司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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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抓小偷是职责也是义务
本报报道李涛事件后,引发不少业主的热议。大多数的小区业主都认为,保安抓小偷既是职责所在,也是应尽的义务。
“我们缴交物业费,小区聘请他们当保安,这就跟小区花钱请保镖是一个道理,保安就应该抓贼。”文圃花园住户杨小姐认为,保安如果只起警示震慑作用,并不实际捉贼,这会让小区的业主产生不安全感。如果保安抓小偷时不幸受伤,物业公司就要承担医疗费等赔偿责任。
“现在部分小区的保安都已经四五十岁了,如果跟年轻力壮的小偷肉搏,受伤的肯定是保安。”蓝湾半岛的业主郑月炎认为,保安可以有技巧地抓小偷,例如大声呵斥、拿手电筒照射,或者第一时间报警、联系小区的其他保安。总之,郑月炎认为,保安应该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止小偷。
市民薛轩告诉记者,在海沧都市恬园小区,曾经发生过保安抓小偷后遭报复的事件。那次事件中,保安王师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小区居民非常肯定他的英勇行为,然而王师傅因担忧自身安全,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
保安:保护小区前先保护自己
小区业主有自己的看法,保安也有自身的无奈。
“抓小偷也要看情况。如果他带着刀对付我一个人,万一我受了伤怎么办?”正顺花园的保安邱武德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45岁,收入也不高,要是在抓小偷的时候不小心给小偷造成伤害,或是自己受了伤,那都是他承担不起的。邱武德坦言,现在遇到小偷,场面控制得住的话,就将小偷抓住,实在不行,就将小偷赶出小区。
兴旺小区的一名保安班长表示,目前公司每周都有培训,强调保安在保护小区时一定要先保护自己。这位保安班长坦言,现在兴旺小区一共有14个保安,公司都交了社保、医保,但是公司只给3个领班以上级别的保安购买保险。
此外,保安的配备也成问题。邱武德说,目前海沧各个小区,保安大部分都没有配备防身武器,“标准”配备一般只有对讲机、手电筒和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