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游章友 通讯员 曾庆光 陈晓豪)刘先生于2011年购买一套精装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客厅墙纸局部与墙体脱开,并发现墙壁发黄发黑。一年来经过多次维修,该情况还是出现。刘先生近日投诉到12315,要求开发商给予彻底解决问题,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滨海工商所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条款中缺乏对室内装修的质量、维修、违约责任约定等相应条款。精装房交房后,因装修质量问题影响消费者入住,无法明确双方责任,消费者的权利难以得到相应的保护。
借此,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在购买精装房时,除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以外,还要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合同中要进一步明确四点:一、明确装修工程使用的各类建材及设施质量标准;二、明确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三、明确商品房精装修部分的保修责任;四、明确因精装修部分产生的违约责任。更有利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