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7日讯 据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湖刑)他们多次克隆银行卡,共取款31万多元。近日,因为犯信用卡诈骗罪,两男子分别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7年10个月,并各被处罚金8万元。
2009年底,马某、苏某经过预谋,决定先非法获取银行储户的信息及密码,然后使用磁卡读写器,克隆储户的银行卡。2010年1月12日,两人使用克隆的信用卡,在集美灌口的一家银行,将人家账户上的14800元存款转到过渡账户,之后取现。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里,他们又多次克隆银行卡,加上第一次作案,前前后后共转账取款31.4万多元。其中,有一个储户,账户里的存款被转账99600元。
2011年4月份,马某、苏某分别在广东、厦门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