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法庭审判进高墙,减刑犯人当场“受审”。昨天下午,导报记者坐在旁听席上,跟狱警和数十名服刑人员一起聆听了庭审全过程。此时,等待判决的服刑人员洪银财正对着法官。
洪银财,“90后”,来自南安农村。一年多以前,他酒后驾车撞死一人,逃离现场三小时后,又主动向警方自首。
在法庭上,监狱作为申请方,为洪银财申请减刑。监狱的工作人员说,洪银财服刑期间,确有忏悔表现,遵守监规。不但在劳动改造方面很积极,也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课的学业,考试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在10个月内四次获得嘉奖。因此,监狱为他呈报减刑六个月。
监狱方还向法庭呈送了一组证据,证明洪银财在监狱内的表现。
当场宣判:8天之后就能出狱
法庭上,洪银财向法官陈述了悔改的诚意。他说,事故发生后,他的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9.5万元,也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我当时犯罪,是因为年轻,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我在监狱警官的教育下,懂得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希望法官念在我是初犯,又积极接受改造,真诚悔改,能够给予减刑。”
面对法官“如果这一次不同意给你减刑你会怎么做”的提问,洪银财表示:“如果能得到减刑,我一定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回报社会。如果没有得到减刑,可能是我自己做得不够好,以后我一定更加努力改造。”
这时,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审判长和审判员等合议庭成员进行了讨论。十分钟后,法官们重新走进法庭,当庭作出宣判。
法官裁定,洪银财服从监规,积极接受改造,依法符合减刑的条件,予以减刑六个月。8天之后,洪银财就可以出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