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5日 据厦门日报讯 文园新村小区的物业几天前在楼道、宣传栏贴出了公示单,称已经过小区349户业主同意,符合规定的产权面积和业主人数“双过半”要求,准备上调物业管理费和公维金。这事在小区里炸开了锅,业主纷纷质疑:小区目前入住业主还不足200户,何来的349户业主同意涨价?昨日,有不少业主拨打热线反映此事。
只入住100多户
300多户同意涨价?
昨日下午,记者在文园新村小区其中一栋居民楼楼道里看到了这张公示。公示上写明,“物业于今年3月13日至4月30日,就小区物业管理费和公维金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向全体业主征询意见……现将结果公布如下:2012年7月1日起,物业管理费上调0.2元/平方米/月,公维金上调0.1元/平方米/月。同意此次调整收费标准的业主户数有349户,产权面积31049.23平方米,分别占总户数的86.8%和总产权面积的88.2%,符合调价需“双过半”的有关规定……”,公示时间是2012年5月31日至6月9日。
这份公示让小区许多业主很不满,认为是物业弄虚作假。业主们提出了几点质疑:一,文园新村属于安置房,第一批安置对象有209户,但目前实际入住的只有100多户,物业却说经过349户业主同意;二,物业4月份组织人员入户,当时只是说做个摸底调查,业主签字即可,现在却成了物业涨价的依据,不少业主感觉“被骗了”;三,物业称亏损经营,但两年来未曾公示有关账目;四,小区目前可进出的一个大门,却没有安排保安值班,在这种情况下,却还要提高管理费用?
业主们要求,物业须将全体业主表决的情况进行公示,即哪些业主同意,应公布门牌号;或者召开全体业主代表大会,重新表决。若表决结果为“双过半”同意,该涨就涨。
未入住的
由开发商同意涨价
对于居民们的质疑,文园新村管理处的吴主任对记者说,物业接手小区管理两年多来,亏损了约44万元,所以才着手提高物业管理费和公维金。不过目前只是公示阶段,因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公示结束后,还需通过物价部门审批方可执行。
对于居民质疑声最大的表决同意户数的问题,吴主任的解释是,小区总户数是402户,除了已安置入住的首批209户之外,未入住193户的物业管理费和公维金由开发商缴纳,因此,就此次提价事宜,物业已通过书面函件形式,征求了开发商意见,开发商表示同意,因此才有349户业主同意的结果。对于表决情况是否要公示,她说要先向总公司汇报。
【律师说法 】
公示应做好说明解释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黄丽婷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开发商就是未出售房屋的业主,与其他业主享有同样的权利,在业主代表大会上同样享有投票权。在此事件中,开发商如果已按法律规定缴纳了未售出房屋的物业费,且同意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物业可将开发商代表的这部分户数纳入同意的业主数中,但应在公示中做好说明和解释,避免误解和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