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还获悉,该执勤点是杏滨经济发展公司设立的,没在公安局报备。
马銮路辖区的片区民警王警官介绍,原来杏滨一带发生的案件比较多,今年4月初杏滨经济发展公司的陈总提出,由公司出资在此处建设一个治安执勤点,执勤人员由公司的人担任。后来经他协调,设立了这个执勤点。5月2日执勤点才建成,5月7日他到执勤点查看后,才正式有人上班执勤,本来要买保安服装给执勤人员的,考虑到最近要统一更换保安服装,就没买。经营行为大约在5月10日开始,大约经营了一星期。
“我巡逻时,也会到执勤点看一下,不凑巧的是,那些天我没去,这个执勤人员就弄了这么个东西出来。”王警官还称,因为这一带有几家银行,还有医院等,所以当时建行就跟执勤点要求,可以做一些复印、照相方面的服务,银行是不对外复印的。应该说执勤人员有赚一些钱。
此事如何处理?导报记者了解到,昨天杏滨派出所所长和集美公安分局领导看到导报报道后很重视,给出了处理意见:撤除所有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如照相机、复印机、广告牌等;分局领导还要求撤销这个执勤点,“杏滨派出所马銮路执勤点”的牌子要撤下来。
昨天导报记者看到,目前该执勤点已经关闭,外面没挂任何牌子。
撤销该执勤点,是否会不利于治安?王警官说,这个执勤点还没报备,现在这个事出来,以后就不以派出所的名义挂牌了,由开发公司自己设立报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