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金玲/文 刘奎宁/图)凭一部电话,也能开赌场?电话接受他人下注赌球,算非法经营足球彩票,还是算开设赌场?近日,同安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极具争议的案件。
苏老板在同安赌球界也算名人。经查,仅在2010年6月12日至7月7日南非足球世界杯比赛期间,他招赌的金额就高达1070850元。
法官说,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其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新学村下宅里12号的家中,设定以世界杯足球比赛结果为依据确定输赢的赌博方式,用电话接受陈某、“志勇”、“化仔”等12人报赌,招赌金额高达上百元。
然而,苏某被抓获归案后,他的行为算不算开设赌场?这一问题,在法律界引发了争议。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苏某在2010年世界杯比赛期间,以电话报赌方式,接受12人投注足球赌博,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