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是同安区 “同安人家”二楼的业主。近日他回到家,眼前的情形让他傻眼了:自家商品房边上的露台,居然被一楼的店面建了两间铁皮屋和一大片遮阳棚!
虽说这个六七十平方米的露台是小区的公共地方,但三分之二的面积被侵占了,建起来的铁皮屋遮阳棚,离林先生家的窗户和后门不到两米。这既给出行带来麻烦,也影响了通光和空气流通。
林先生甚至怀疑:违建者是否要把一楼的水泥板敲开,搭梯通到铁皮屋,变成了楼中楼?
昨天,一楼业主纪先生对导报记者说,他建这些铁皮屋和遮阳棚,是为了隔热,而不是侵占公共地方,工人偶尔通过竹梯子爬上去睡觉。“要是不遮阳隔热,一楼的店面夏天太热,货物都坏了。”
纪先生还称,遮阳棚并没有封闭,林先生也可以用。这对二楼业主有好处,并没妨碍对方。
导报记者询问是否有办理手续,纪先生表示有办,就是跟城管部门说了一下;当然,如果城管部门说要拆除,他愿意拆除。
是违建,不是隔热层 同安城管部门负责这一案件的李先生告诉导报记者,他接到林先生的投诉后,实地去检查了,发现纪先生所建的铁皮屋高度约3米,城管部门并没有给予批准,所以属于违章搭盖。
据介绍,所谓的隔热层,高度只能是二三十厘米,城管对居民建隔热层并不干涉。但很显然,这个高3米的铁皮屋,不是隔热层。
李先生表示,此案已经勘察完毕,处理意见送给了中队领导,正等待处理意见;一旦确定,将责令纪先生拆除搭盖的铁皮屋和遮阳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