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16岁的女子约了刚认识不久的男子去开房,夜里男子睡着后,女子想到自己欠的债,就偷走了男子随身携带的5.5万元货款。日前,湖里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初,阿强(化名)在漳州南靖县喝酒时,认识了16岁的女子吴某,两人还同居了一次。2011年11月17日晚上,吴某打电话约阿强一起到厦门玩。第二天晚上,两人就相约到江头附近开房。
吴某交代,阿强睡着后,她又继续玩电脑,后来,想到别人一直逼她还钱,而那天阿强正好去晋江办事回来,身上有两笔货款,吴某就起了歹念。于是,吴某把阿强的包拿到卫生间,拿走里面的5.5万元现金,之后溜之大吉。
得知阿强报警后,吴某很害怕,发短信央求阿强把案件撤了,还说她会还钱,可以写借条,1个月还1万元。
去年11月20日下午,吴某与阿强相约漳州见面,并在对方的陪同下来到厦门的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