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小姐告诉导报记者,2年前,她为了省200元,特地从同安到集美一家车行买电动自行车,市场价一般1800元的车,集美一家车行卖的是1600元钱。
但是,车行开给陈小姐的,是收据不是发票。几天前,陈小姐要求更换发票,可谁知车行却说,换一张机打发票要加钱。陈小姐刚开始以为钱不太多,可是等到发票拿到手一看,商家竟然要她多交120元钱。
“发票上面明明写着税收是45元钱,他们竟然要我120元钱,而且发票写的是摩托车,不是电动自行车,他们明显要赚一笔。”陈小姐说,后来她跟车行吵翻了,说一毛钱都不会掏。
听到这种情况,电动车商洪先生也看不下去。他说,他一般是收取20元或30元的工本费,如果收100多元,“确实太过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有的车行收得更多,竟然达到了200元、3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