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1日 据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柳茵)手机才使用两个月,电池突然发生爆炸。
李先生说,去年12月10日,他在中博贸易有限公司江头经营部预存1399元话费,同时获赠一台“华为”手机。今年2月9日,该手机电池发生爆炸,李先生向商家反映未果,只好向12315投诉。
湖里工商人员指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李先生有权要求商家赔偿相关损失。经调解,商家同意予以更换手机并补偿李先生600元,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人员提醒:1.慎用万能充电器,尽量使用原装座充;2.杜绝不良的手机使用方式,避免长时间持续使用手机,造成电池鼓胀。3.手机闲置时不要长时间插充电器,否则容易造成电池鼓胀。4.严禁对电池的不良使用,一旦出现电池鼓胀,除经专业人员查看确认可以继续使用外,应当更换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