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这名老板很“肝胆”。他经营的卖淫窝点被警方端掉后,还特意去拘留所看望一名被拘留的卖淫女,结果,被警方抓个正着。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该卖淫场所老板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2011年年初,王老板在自己经营的金兰湾休闲中心内,组织多名卖淫女卖淫,他还雇了孔某、鄢某等人负责接待、记账、收银等日常经营管理。
这家卖淫场所很隐蔽,也装了报警灯,而且还专门用来监控警察。望风人员一旦发现警察来冲击,就立即进行遥控报“警”。为逃避检查,王老板找来装修人员对该场所进行装修,将大门进行改装,改装后大门可用遥控器操纵开关,并且在每个包间内加装报警灯,在总台可以通过开关控制。一旦警察来该场所检查,孔某等人就用遥控器操纵关门,鄢某则按动报警灯开关通知在包间内的卖淫女和嫖客。
2011年5月11日,厦门警方发现该卖淫窝点后,随即冲击了该卖淫场所,当场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和孔某等工作人员。
有意思的是,该场所还向出租车司机发放广告。只要司机带嫖客来消费,就可以领取回扣。警方冲击当天,还凑巧抓获了正在领取回扣的的哥洪某,洪某当时搭载三名嫖客到该场所嫖娼,刚拿了200元回扣正欲离开时被抓。
2011年5月20日,王老板及鄢某在第一拘留所会见其中一名被拘留的卖淫女时,警方正在拘留所组织卖淫人员辨认相关涉案人员,王老板和鄢某被抓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