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社会民生  >> 正文

厦门实体书店路在何方?

www.taihainet.com 来源: 东南网 李睿嘉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昨日,光合作用厦大店的二楼窗户玻璃上多出了一条大大的横幅,业主开始进行招租。这也意味着,在厦门大学学生心目中,曾经充满美好回忆的光合作用可能就此回不来了。若干天后,取而代之的有可能是一家饮食店,也有可能是美容店,或是其他的东西。

光合作用事件,也让不少人开始重新审视厦门的图书市场。在电子阅读和网络书店的双重挤轧下,厦门图书市场究竟能够容纳多少书店?实体书店就真的走向没落了吗?在生死关口,实体书店路在何方?

调查

厦门图书市场蛋糕有多大

实体书店生存举步维艰。不少人都将根源指向了网络书店的冲击。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网络书店因其经营成本比较低,给实体书店带来巨大冲击。实际上,近年来市民对图书的需求一直呈上升趋势。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厦门一直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性群众文化活动,推动了厦门图书消费的显著增长。根据厦门市新闻出版局2006年厦门市图书发行业统计资料,全年出版物零售数量合计2818.32万册,零售金额合计26247.71万元。当年,厦门人均年购书12.1册,人均年购书消费112.65元。而近几年这些数据总体是呈上升趋势的。

根据厦门市新闻出版局的统计,2010年,全市共有出版物批发企业22家,全国连锁经营企业1家,出版物零售企业198家,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3家,报刊发行亭283个。至2010年年末,资产合计7.6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89%、15.3%,营业利润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3%。

虽然去年官方并没有公布出版物的零售总金额等,但去年全市22家书报刊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4.48亿元。书报刊批发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图书的批发。由此可见,厦门的图书市场还是不断在扩大的。

厦门传统书店已开始转型

“网络书店对厦门实体书店影响——首先,别的一线城市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厦门目前还谈不上受到致命影响,原因是厦门本身就没有很好的文化底蕴,不像上海、北京等城市。”一位业内人士在谈及光合作用事件背后时,他不认为网络书店是根源,但他认为实体书店应该做的是,如何让读者群壮大起来,而不是在原有的蛋糕上分一杯羹。

虽说如此,厦门实体书店确实也遭遇了网络书店的冲击。不过,不少实体书店也开始涉足网络销售。据统计,在2010年,厦门新华书店、厦门外图集团在网上共销售5万册,实现营业收入约100万元。据厦门外图书城副总经理林元添介绍,外图现在就是采用“文化MALL”经营模式,整合了品味餐饮、休闲娱乐、创意品牌和文化精品等项目,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文化消费与选择。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本文导航
相关新闻
光合作用书房负债超预期吓退投资者 重组努力宣告失败

▲这个曾是国内最大的民营书店已关闭所有旗下门店     台海网(微博)12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顺和)曾给无数爱书人留下美好记忆的厦门光合作用书房,恐怕已成为永远的回忆。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因为债务太多超出预期,一度有望让光合作用重见曙光的重组计划在努力了大半年后,...

醋酒泡出绿蒜头 专家:是光合作用造成可以放心吃

台海网5月9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蒜头用醋和酒浸泡了一个月,打开一看,竟变了“翡翠”,接连几次皆是如此,这让读者黄依伯百思不得其解。看着这一罐罐发绿的蒜头,吃还是不吃呢?   7日,家住仓山的黄依伯向本报反映了这件事。黄依伯听说蒜头浸醋或者高粱酒有治疗“三高”以及糖...

不卖书改卖创意 光合作用店面正式易主

台海网6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吴晓平)经过三个多月的运营调试,昨天,“XMART虾米堂中山路旗舰店·创意大集”正式启动,也宣告了原光合作用店面正式易主。   据介绍,创意大集由无限创意公司打造,整个店面仍保留了原光合作用的格局,只是销售的商品由书籍改为了创意商品。据了解,作为厦门首家旅游文化创意零售商场,创意大集不仅具备创意展售功能,更具...

中山路光合作用店面已转让 变身“创意大集”

台海网5月8日讯 据厦门商报报道,还记得中山路光合作用旗舰店里的书香吗?如今书香被各种文化创意产品取代,虽然店面重新开张,却已经变了样。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今后中山路可能再不会有光合作用书店的身影。   市民许小姐说,上个月店里就有了变化,当时只开放了一楼。现在一二楼全部开放了,有玩具、笔记本,还有各种小玩意。店铺里摆的是变米旮工作室的展板...

"光合作用""厦华"等注册有效期满 厦企多家商标亮黄牌

台海网4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市工商局近日在“红盾信息网”上发布了2012年首份商标监测预警公告,“光合作用”、“厦华”、“万利达”等注册商标赫然出现在预警提示之列。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