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厦门商报报道(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思法)他去便利店偷零食,最终被判刑3年多。原来,行窃被发现后,他掏出刀子相威胁,这下由小偷“变”成劫匪。
今年4月28日22时30分许,43岁的赖某和一个朋友(另案处理)一起到思明区一家便利店买饮料。当时,员工看两人鬼鬼祟祟,就暗自通知了在商店办公室里的老板。在实时监控录像里,老板看到赖某将货柜上的花生、冰糖、饼干等零食装入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未经结账,便想带出便利店。
便利店员工们早有准备,就在店门口拦住两人。为此,与赖某同来的朋友与员工发生口角,并用买来的饮料砸向店员,进而发生扭打。此时,站在边上的赖某为尽快脱身离开,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尖刀朝店员不断挥舞,不过刀子随即被员工用木棍击落在地。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将赖某抓获。经鉴定,被偷的零食共价值38元。
近日,因为犯抢劫罪,赖某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此前,赖某也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入狱,还曾因吸毒多次被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