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樊文岑 通讯员 许瑞敏)撞伤人后,不想赔钱,又怕车被拍卖,肇事车主吴某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过户肇事车。他绞尽脑汁,先是把车过户给儿子,儿子又再过户给母亲。
吴某自以为可以逃过赔偿,但他还是被警方抓获。近日,他付清了赔偿款。
几年前,货车司机吴某开车撞伤了洪某。事后,双方达成了事故调解协议。此后,吴某便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很快,吴某拿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27539元。面对这样一笔钱,吴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拿到保险款后,并没有赔付给受害者,反而把自己的车过户了。
另一边,一直等不到吴某赔偿,洪某急了,他将吴某告上法庭。随后,法院依法判决吴某赔偿人民币34762元及利息。据同安法院执行局许局长介绍,当时打电话通知吴某,发现号码是空号,去吴某原先的租住处找人,发现吴某也不在了。
经法院调查,发生车祸不到一周的时间,2006年7月31日,吴某就把这辆车卖了,新车主名叫阿国。2007年5月29日,该车又转到阿国的同村人孟某名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车换了3个主人,因此法院都无法查出吴某的行踪。拿着理赔款的吴某,就这样消失了?
由于一直找不到吴某,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2011年3月法院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在警方追查之下,才知道阿国其实就是吴某的儿子,孟某是吴某的妻子、阿国的母亲,这三人就是一家人。
不久之后警方根据吴某暂住证上的信息,抓获了在厦门岛外做司机的吴某。这下,吴某的妻子急忙赶来还清赔款。
落网后,吴某说:“没想到我费尽周折,还是被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