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记者 黄晓波 实习生 林莹莹)几天前,在悦华路附近工作的向女士收到了一张税单,告知她尚有去年的1200元个人所得税未交。然而,令她不解的是,税单显示她同时任职于三家公司,但除了自己供职的公司外,其他两家她连听都没听过,怎么可能在那里工作呢?向女士推测,难道是“有心人”冒充自己的身份来厦打工?税务提醒,纳税人在离开单位时,应督促人事部门及时更改任职、支付信息
1年之内,同时打3份工?
“这张税单是13日收到的,看到账单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从2010年1月份到12月份,我竟然拖欠了1200多元个人所得税款。” 说起这张税单,向女士不禁眉头紧皱,“我每个月的工资很少超过2000块钱,怎么会扣这么多税呢? ”
更令向女士惊讶的是,税单中显示的三家公司,一家是她现在任职的公司,另两家分别是“鑫玉和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和“丝丽雅服饰制造有限公司”。但后两家公司向女士却闻所未闻,更别提领工资了。这三家公司的工资一加,向女士的总收入提高了,每个月的个税自然也跟着增加了。
向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2008年从重庆来厦打工,从2009年4月开始进入现在任职的一家五金公司。在这期间,自己从未遗失过身份证,也没有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使用过,“但是在进入五金公司之前,我也在不少服饰公司打过工。”收到税单后,小向还辗转要到了这两家公司的电话,想问个究竟。无奈电话不是空号,就是始终无人接听。
可能有人冒名打工
上周五,记者来到发给向女士这张税单的湖里地方税务局殿前分局进一步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这类现象之前也发生过。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来可能因为当事人的身份证随意出借、遗失以致被他人盗用或是身份证信息泄露使他人有机可乘制造假身份证,李鬼充李逵;二来也可能是原先任职的公司未将离职员工的信息删除,公司财务仍旧为其报个税。
“其中第二个原因,最为常见。而且由于小企业相对大企业管理上还不够完善,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登记的员工信息常常无法实现同步,所以这种事情更多的发生在小企业中。”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道,“但也不排除个别企业恶意取得他人身份证信息,做个税申报,用于扩充企业支付成本。”
工作人员表示,纳税人一旦碰上这种情况,可以带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到所属税务部门填写书面声明,税务部门会进行进一步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若审查发现向女士所说情况属实,自当撤销这部分税款。”
工作人员建议,纳税人在离开单位时,应督促人事部门及时更改任职、支付信息。防止由于公司财务及人事部门的疏忽造成的个人信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