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实习生 程枝文 通讯员 思法)苏某等人在KTV唱歌结束后,因停车收费问题与停车场保安林某发生纠纷。结果,苏某等人砍坏了保安亭还打伤了林某。日前,苏某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刑。
去年11月11日晚,苏某等4人在嘉禾路某KTV唱歌。次日凌晨2点40分左右,一伙人正准备离开时,因停车收费问题与停车场保安林某发生纠纷。其中一人就从轿车上取出一把砍刀将保安亭砍坏,又有两人折断了停车场的道闸栏杆,随后,一伙人将保安林某打伤后离开现场。
经鉴定,停车场岗亭和道闸被损坏的部分价值人民币816元。被殴打的保安林某报警后,随即前往医院就诊,经法医鉴定,其伤情属轻伤。
不久后,苏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日前,思明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苏某等4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