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董先生
东南网讯 2010年12月24日,在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班的董先生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翻。董先生随即被送往市中医院救治,肇事者李先生(化名)表示将负全责。但现在,一边是哽咽的董先生,没钱继续治疗还出不了院,可能落下残疾,对象也没了;另一边是无奈的李先生,举债赔偿,还三天两头被追着要钱。他们都说,上法院吧!
保安可能落下残疾
董先生被撞翻后,李先生立即下车查看。“当时我行驶在内道,董先生骑着摩托车从外道拐进来,我躲避不及就撞上了。”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李先生立即拨打了120,但并未报警。“当时他说他会负责,我又晕了,在他的要求下周围的人也就没报警。”董先生说,经医生诊断,自己的腿骨折,大腿的股骨头也伤了。
“送往医院时,李先生付了2000元的急诊费,后来又付了1万元的手术费,还给了我3000元的医药费。”董先生说,刚开始李先生对自己很照顾,没有医药费了会及时送钱过来。”董先生说,但到了去年农历廿月二十八,李先生开始对自己不闻不问。“我家在农村,本就没有多少钱,当保安也没赚多少钱,他(李先生)一不付钱,治疗只能先停下来。”
董先生说,自己住院后,李先生还请了看护,但并未付钱。“他后来说请看护的钱在那1万元里面,但手术就花了七八千元,两个月的看护要7000多元,这哪里够啊?”董先生说,自己本来可以一走了之的,但护工照顾了自己两个月,自己这么做良心过不去。“现在李先生不付这个钱,出院的事也只好这么拖着。”
在医生给董先生的诊断书上,记者看到,医生对董先生的病情是这么描述的:存在股骨头坏死危险,应长期随诊,检查时间应达5年以上。“其实,这就是说我以后有可能就是终身残疾了,股骨头坏死很难再好起来。”董先生哽咽着说,自己今年已经30多岁了,去年家里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对象,原本打算今年5月1日结婚的,但出了这事后,对象也没了。
董先生出事后,他的哥哥专门从河南许昌赶到厦门来照顾他,面对董先生如今在医院不能治病,又不能出院的局面,他颇为无奈。“家里还有个104岁的奶奶,母亲又瘫痪了,实在是很困难。”董先生的哥哥说,自己实在是没办法了,并打算过几天就回老家去。“我不想管他了,我也管不了了,就这样吧。我自己还有家庭,还有奶奶母亲要照顾,真的是无路可走了。”董先生的哥哥说着流下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