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 隧道内发生事故,后来的车辆按照指示灯变道,却被认定违章。日前,车主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在翔安隧道内遭遇“被违章”。
虽然后来的调查证明,陈先生确实违章了,但他和其他一些车主也提出建议:隧道车道封闭时,管理方应该采取措施,让车主提前知晓,避免落入“违章陷阱”。
照指示灯变道
却收违章短信
8日上午10时40分许,市民陈先生驾车从翔安隧道出岛。沿左侧快车道走到一半,他发现隧道顶的指示灯打着红叉,还有一个向右的黄色箭头,“我想可能是出事故了,赶紧拐到中间车道。”果然,开出一段后,就看到左侧车道有事故车停着。
第二天,他却收到了交警的违章短信通知,说他在隧道内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拍摄记录,罚款150元,扣3分。陈先生很郁闷:按照指示灯行驶,也算违章?“当时如果不变道,我还能怎么办呢?”
前天上午,陈先生致电厦门交警支队监控中心申请复议。工作人员答复说,必须由他自行提供证据。他便又打了个电话到翔安隧道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向他证实,他被拍违章的时间段,确实有清障车在隧道内处理事故,监控中心封闭了出岛快车道。
得到证实后,陈先生放了心,便又致电交警监控中心,希望他们向隧道方面进行核实。然而工作人员说,他必须要出具书面证明——也就是说,他得亲自到翔安隧道监控中心开一张证明,再自己拿到交警部门。陈先生很无语:“道路管理部门之间,居然连最基本的沟通协调机制都没有?出了问题就把责任全部转嫁给车主,太不讲理了吧!”
车道封闭无路障?
车主纷纷质疑
就在陈先生无奈准备放弃复议的时候,翔安隧道方面又给了他一个新的答复:经核实,8日上午10时20分,进岛隧道口的指示灯就已经转为禁行的红叉了,陈先生在进隧道之前就应该变道,因此他仍属违章。
这下陈先生对违章没有异议了,但他认为,隧道管理部门也应对他的违章负有责任。
“进隧道前我确实是疏忽了,没看清指示灯,但当时我前面至少还有三四辆车,全都跟我一样,是进了隧道后才变道的。”他认为,如果车道因施工或事故需要封闭,除了上方的指示灯,至少还应在路面上设个路障,否则极易形成“违章陷阱”:车主一旦因疏忽或变道不及误开进洞,就将陷入两难境地,而此时隧道内的指示灯也就有了“诱导违章”之嫌。
记者浏览厦门一些网络论坛发现,不少车主都有过与陈先生类似的“被违章”经历,还有车主建议“集体追究隧道管理部门提示不到位的责任”。“前面几公里才是事故现场,你远远地亮个指示灯,其他什么提示都没有,说不定人家还以为你灯坏了呢!”这番话也博得不少车主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