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小村 陈慧君)公司经营不善,为了还清巨额欠款,陈某到处乱开空头支票。近日,陈某因犯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依法被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陈某经营的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是钢材零售、批发,该公司以陈某妻子的名义注册登记,但各项业务实际上都是陈某在经营。
2009年3月至5月间,陈某为了还清公司欠下的巨额债务,假意与厦门某工贸公司签下了钢材购买合同,并向该公司开具了空头支票,卖出该批钢材后,陈某马上将出卖钢材所得的货款用来归还旧债。此后,陈某又故伎重施,先后骗取了另外两家公司和个体户潘某价值36万余元的钢材。
在骗得巨款后,陈某变本加厉,还谎称自己有货源,诱骗同安某公司向其订购钢材,在收到22万元货款后,陈某开始逃匿。今年2月24日,陈某在逃亡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在列车上抓获。